原林业局办公楼、锅炉房招租公告
01
项目简介
原林业局办公楼及锅炉房坐落于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路639号,建筑面积共计为1206.05㎡,餐饮、娱乐、办公室等多种经营业态均可。
02
竞租人资格及参会秩序
1、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,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遵守法律法规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。
2、竞租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实名制签到报名,竞租主体为公司、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的携带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、公章、法人章等资料。
03
竞租时间、地点
原林业局办公楼及锅炉房竞租会定于2025年9月29日09:30时开始,会议地点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69号创业商务中心5-6#楼2楼216室。竞租人应于会前15分钟入场,并仔细阅读《竞租会竞租须知》和缴纳竞租保证金,竞租方由竞租本人或法人代表参会,其他人员自行离场,竞租会开始后任何人员不得入场。
04
竞租方式
本次招租竞投采用公开竞租、单轮竞价、一次性报价且价高者得的竞投方式。若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形,报价相同的竞价者可依据既定的加价幅度进行加价,最终出价最高者获取承租权;若所有报价相同的竞价者均无加价意向,则由缴纳保证金时间在前的竞价者获得承租权。
05
竞租保证金
秉持对竞租活动高度负责的态度,为保障各竞租方的合法竞租权益,防范恶意竞租报价及扰乱会场秩序等行为,竞租方抵达会场后,应按照招租方提供的保证金缴款账户,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(备注:原林业局办公楼竞租保证金+竞租人名称),竞租会开始前,未能完成竞租保证金缴纳的,则视为自动放弃竞租权利,并请即刻自行离场。
1、竞租方名称、竞租保证金汇款账户名称与租赁合同承租主体名称需保持一致。若中标方存在上述名称不一致的情况,本次竞租将被认定无效,且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。
2、中标方已缴纳的2万元竞租保证金用作租赁合同的房屋租赁保证金使用,租赁期满不再续租且无违约时无息退还;同时,招租方应在竞租会完成之日起5日内将竞租保证金退还至其他竞租方的缴纳账户。
3、中标方不得放弃中标权利,中标方须于当日签订《成交通知书》、足额缴纳租金和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。如不能完成的视为弃标,本次招标作废,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。
4、竞租会现场全程录音录像。针对存在恶意竞租报价、扰乱会场秩序等行为的竞租方(含其陪同人员),招租方具备警告、制止以及劝离的权限。若情节严重,将采取报警措施,且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06
竞租规定
1、报价币种为人民币,竞租租金底价为120000.00元/年,竞租报价金额在竞租底价的基础上以千元为单位增幅。竞租报价不含租赁经营中应向招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,以及电费、水费、燃气费、采暖费、物业费、外立面及场地广告标识设置等应按规定应交纳的其它一切费用。
2、为保证竞投会顺利进行,竞租人务必对本公告和标的物等进行充分详细的了解,竞投会开始后不做任何说明。
3、本次招租的最终解释权归滨州市滨城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所有。
07
公示及竞租报名期限
公示与竞租报名的期限为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8日,公示及竞租报名期截止后不再受理竞租报名事宜。
联系方式
现场勘查需求及竞租咨询电话:0543-8338229、18954396060